伴随着媒体的深入报道和公众的高度关注,陕西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一事,正在朝着人们期待的方向进展。
但是王女士的遭遇并不是个案
在消费已经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之时
该如何让消费者更加放心的消费
本次事件最终双方和解暂告一段落
但我们更关心的是如何避免类似的事件发生在别人身上
以及如何通过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
消费者权益法
是否可以要求退换车?7天之内消费者有权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车主购车后,只要是在七天以内出现问题,并且在七天以内提出了退货要求,消费者是有权利要求退款退货的。如果超过了七天,那就要看是否有另外补充协议。
在本案中,因为女车主在七天以内就提出了车辆有问题、要退车的诉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经营者的欺诈行为大体包括以下两大类:
经营者实施了欺诈行为且不能证明自己并非为了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行为的,认定为欺诈行为。具体为:
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
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
无论经营者是否能够证明,只要其实施了欺诈行为,即可认定为欺诈。具体为:
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经营者作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
从事服务业的经营者从事为消费者提供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等服务的经营者谎报用工用料,故意损坏、偷换零部件或材料,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者与约定不相符的零部件或材料,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或者偷工减料、加收费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从事房屋租赁、家政服务等中介服务的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采取欺骗、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那么正常维权渠道有哪些?
我们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障
消费者享受哪些基本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明确自己的权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主要享有以下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和监督举报权。
收集并固定证据。消费者应注意收集并固定相关证据,如:合同、消费票据、所购买的物品或服务项目资料、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的相关照片、视频、病历资料等,以便维权。
运用维权渠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五种途径解决:
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②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③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④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牢记维权时限。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